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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问题

来源: 2024-03-28 08:46:17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9期通告,通报了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5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西安市莲湖区杨帆副食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石家庄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菌,1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商城县悦悦预包装食品零售超市在淘宝网(网店名称:非常食刻韩式料理)上销售的标称石家庄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针菇,1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食用菌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航天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美沿远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美沿远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日鲜三文鱼切片,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伟轩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成都星尧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大邑县盛望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星尧+字母图形牌香辣海带丝(香辣味),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2,m=10,M=100CFU/g。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而导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按照产品明示标准规定,其他水产制品中规定菌落总数的标准值为n=5,c=2,m=3×104,M=105CFU/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食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9期)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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