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
监督管理在日常
检查中发现,部分
餐饮服务企业存在
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安建颖小吃店(招牌:王府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229号-02〈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锦宫居餐饮管理店(招牌:驴肉火烧;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金家坟村南金路11号门西房西1号)现场超范围经营凉菜。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丰百居餐饮有限公司(招牌:自家小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前白虎涧村东大街39号)垃圾桶未加盖使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国盛益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招牌:晋味缘山西老面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五街煤市口胡同东段北侧北房东3号)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半塔太福小吃店(招牌:营养快餐;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205号院15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得忠旺财商店(招牌:板面牛杂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邵洼村后街15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沐瑶百货中心(招牌:熟食凉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邵洼村中街48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昌阳庆军小吃部(招牌:刀削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前白虎涧村东大街22号)消毒后的餐具未保洁存放。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