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将至,辞旧迎新日、万家团圆时,集体聚餐、农村“坝坝宴”以及年夜饭等是我们“最温暖的仪式”,让人在品尝美食的同时,感受浓厚的人情味和地方文化。“坝坝宴”上的标配咸烧白、香肠、腊肉等都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坨子肉、凉菜、海鲜等属于高危易腐食品,且受现场制作条件所限,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较高。为保障全市市民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发出如下风险预警提示:
一、严格遵守集体聚餐管理制度
农村“坝坝宴”等集体聚餐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要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厨师在宴席举办前应按要求报备,接受与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将菜单交协管员审查,科学确定菜单,接受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各行政村(社区)委员会对本村(社区)食品安全负责,要督促申报备案工作的落实,督促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工作。承办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
二、“五要”确保现场加工保存过程规范
(一)采购原料要查验。采购的食品要确保新鲜安全,严禁擅自使用自行配制的药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严禁使用亚硝酸盐或其他违规添加剂。不得加工食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慎食生血、冷食类食物。不宰杀、食用病死家禽畜,不在游动摊贩处购买肉品和食用油等大宗食品,购买的肉品应有相关部门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二)加工过程要卫生。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宴席食品加工操作间应远离粪坑、垃圾堆、厕所、畜禽圈舍等污染源,并采取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烧熟煮透。生熟菜墩、刀具分开,经高温消毒后使用,高危易腐食材应保存在冷藏冷冻设施中。
(三)厨师身体要健康。无健康证明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宴席等餐饮服务工作。
(四)成品制作要安全。在食用腌制食品前建议先用清水反复冲洗,减少咸度的同时也可以让溶于水的亚硝酸盐含量降低,吃起来更放心。严禁在聚餐活动中提供仅供自己饮用的自酿酒、药酒;不要饮用来路不明、色味异常的“酒”品;正在服用头孢类抗生素或高血压、高血糖、甲亢药物等的患者要禁止饮酒。聚餐过程中尽量做到不饮酒或少饮酒。
(五)食品留样要规范。群体宴席所有菜品应按要求进行留样。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g,并冷藏储存48小时以上。
三、注意做到安全、文明、节约用餐
(一)遵守用餐礼仪。注意用餐前后应洗手消毒,倡导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污染。拒绝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宴席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树立节俭之风、文明之风,自觉抵制相互攀比的不正之风。
(二)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农(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采购年货。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异常的散装食品。
(三)增强维权意识。在外就餐,应妥善保管就餐消费凭证,购买食品后,要索取购物小票,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作为维权依据。如遇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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