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市场
监管局聚焦民生关切,围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
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全力打造江西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第十批 12个典型案件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1.九江市德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德安县兴驼源食品店经营驼奶粉作虚假且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3年3月,九江市德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德安县兴驼源食品店经营驼奶粉作虚假且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29日,德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德安县兴驼源食品店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张贴驼奶粉宣传牌,称其可以增强免疫力,治疗疾病的作用。另外,在店内发现一台笔记本电脑,里面PPT内容有“对肾有好处,乳铁蛋白和免疫球蛋白等在内的保护性蛋白质对治疗肾病起着重要作用”。该店营业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电脑播放PPT等形式向中老年消费者宣传其经营的驼奶粉可预防和治疗疾病,引诱他们购买其驼奶粉。当事人对经营中宣称的治疗功效无法提供相关佐证依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德安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驼奶粉作为普通食品,无法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经营者利用中老年群体的心理作用,对其进行虚假宣传。本案的查处,严厉打击了市场监管领域涉养诈骗的违法行为,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5.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新余泽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经营商品虚假宣传案2023年4月21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聘请的科普老师正在使用制作的PPT通过电脑投影到经营场所大屏幕,向到店的顾客宣讲其经营的沙棘、热敏灸、蜂蜜等商品的功效。宣传沙棘具有抗衰老、抗辐射、排激素、治疗各类肌肤损伤、增强肌肤免疫力、天然抑菌、保湿锁水、美白淡斑、消炎祛痘、防治过敏等十大功效;热敏灸具有温补阳气、温化寒湿、温经通络、温养心神等四大功效;蜂蜜能改进血液的成分,推进心脑和血管功用,对肝脏有维护效果,能推进肝细胞再生,对脂肪肝的形成有一定抑制效果等。经核实,当事人在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通过科普讲课的方式对其经营的商品进行虚假宣传,构成对其经营的商品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免费的活动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向消费者宣称其经营的一般食品、设备等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从而抬高普通商品的价格引诱消费者购买。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 “食品”“保健品”等虚假宣传开展整治行动,排查问题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赣州铖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 8月,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赣州铖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6月10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赣州铖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存有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相关资料,并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介绍其公司经营的普通产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通过店内工作人员与消费者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介绍当事人经营的氢氧机相关产品和普通预包装食品具有预防疾病、治疗病痛、改善身体机能等的功能。经核实,当事人经营的氢氧机相关产品无治疗或保健功能,经营的预包装普通食品也无相关功效。经初步核查,当事人经营额为20万元,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通过组织活动、举办讲座等形式,对产品的功效进行虚假宣传,引诱误导消费者进行不当消费,严重影响消费者身心健康,造成社会恶劣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民生执法,强化行刑衔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对相关行业起到了良好警示教育作用。
2023年7月,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余泽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经营的商品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8.吉安市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吉水县星月蜂沉香灸馆销售保健品涉及疾病治疗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案 2023年7月,吉安市吉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吉水县星月蜂沉香灸馆销售保健品涉及疾病治疗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日,吉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集中宣讲的形式推广销售蜂胶软胶囊,宣称其销售的蜂胶是全世界最好的蜂胶,使用绝对化用语 “吃了能使人走路和给人第二次生命”,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吉水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不少人热衷于保健品消费。一些保健品销售商抓住中老年人的健康焦虑和辨识力不足的弱点,夸大功效推销保健产品,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局提示,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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