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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第九期)

来源:昌平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3-05-12 07:47:41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农小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农小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111号三层F3-50)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瓜娃子餐饮有限公司(招牌:瓜娃子;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7号院1号楼2层商业201)在食品制作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环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博利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马路边边;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禧苑五区15号楼1层02)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立案调查。
 
  4、北京广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食满天秀食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黄平路19号院3号楼地下一层C0218011、C0218012、C0218013)擅自拆除凉菜间和粗加工间水池水龙头;凉菜间和消毒间天花板有破损;空调无法接入电源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蜀都家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神话烤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风雅园二区西侧配套3号楼南段)擅自改变加工间环境布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美实齐全商店(招牌:北京美实齐全商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上东廓村35号)现场超项经营凉菜。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小馋鱼儿餐饮店(招牌:独一处东北菜铁锅炖;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兰各庄村177号内3号-1〈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半截塔艳娟小吃店(招牌:牛肉板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513号4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昌阳金金饰品商店(招牌:牛肉板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西街42号)现场超项经营凉菜;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0、北京半塔华峰小吃店(招牌:王小萌小菜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457号院6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1、北京小辛庄常来常往餐饮店(招牌:陕味手擀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02号-07〈临时〉)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2、北京市彤彤食为轩小吃店(招牌:大拿龙虾;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柳树村17号)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3、北京昌阳惠清小吃店(招牌:兰州风味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商业街〈阳坊大都饭店向东500米〉)后厨垃圾桶未加盖;保洁柜未封闭。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4、北京老马富贵拉面馆(招牌:兰州老马富贵拉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大都饭庄往北20米〉)后厨垃圾桶未加盖;保洁柜未封闭。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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