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食品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有关规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氛围,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从速查处餐饮浪费违法行为,办理首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主动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件,推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推广“简案快办”执法模式,做到迅速纠正、责改、处罚;同时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文明新风尚。
一、查处南水镇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饺子餐饮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 年3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饺子餐饮馆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查处红旗镇某炸鸡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 年3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专项检查工作发现红旗镇某炸鸡餐厅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三、查处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味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 年3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味餐馆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国家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人人有责,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根据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粮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了具体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同时拓展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形成科学、理性、文明消费习惯,弘扬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来源:珠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