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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

来源:顺义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2-12-15 18:21:46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达尔汗情餐厅(招牌名称:沙县小吃)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2

  北京家乡小厨饭庄(招牌名称:牛肉胡辣汤?羊肉白汤)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3

  北京友和源小吃店(招牌名称:友和源家常菜)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4

  北京青瑞顺饭店(招牌名称:牛肉板面)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5

  北京海东升快餐店(招牌名称:京麦肯)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6

  北京四季八方十全餐饮店(招牌名称:巴乡石锅鱼)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7

  北京六合兴餐饮店(招牌名称:饸烙面馆)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的餐具、饮具用后未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8

  北京南风草木香餐饮中心(招牌名称:老三脆皮烤鸭)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的餐具、饮具用后未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9

  北京富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烤冷面-臭豆腐-过桥米线)

  存在未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

  10

  北京唐糖堂餐饮中心(招牌名称:无贰粉库桂林米粉。螺狮粉)

  存在未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

  11

  北京吉顺来餐厅(招牌名称:吉顺来餐厅)

食品安全法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

  北京古特香满城食品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古特)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制作食品的工具用具未专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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