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各旗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开展第四季度食盐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法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对经营食盐的定点批发企业、零售商超以及使用食盐的校园食堂、养老机构等进行检查。针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以及企业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销售记录情况、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针对食盐零售商超,重点检查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及购进食盐的票据、购销台账和其他有关资料是否齐全;针对食盐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食盐加工食品等。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有关经营者讲解和宣传《》《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其建立健全食盐购销货台账,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车辆58车次、人员41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30户,对检查中发现的储存条件差、环境卫生不达标的食盐零售点和使用单位已责令限期整改,暂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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