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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0 09:26:19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等17类食品8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荣兴万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枣庄维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奇亚籽藕粉羹(颗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济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亳州)销售的、标称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水果每日烘焙麦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新站区季陈早点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寨中泉饮品有限公司(六安)销售的、标称六安市叶集区叶绿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宿州市泗县梅梅冷库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宿迁市泗洪裕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月亮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安徽省淮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安庆潜山市罗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庆潜山县龙萍食品厂生产的麻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宿州市萧县淮海饮用水厂生产的淮海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9.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0.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1.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2.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3.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4.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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