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安全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零号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来源:南通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2-11-06 08:15:52
  2022年7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零号行动”,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及灶管阀质量、“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老涉诈问题隐患整治、食品安全和打击侵权假冒“百日攻坚”,从严执法、严肃打击,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市场主体、规范一个行业。现公开曝光发布第八批“零号行动”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三
 
  通州区王某擅自使用“肯德基”品牌混淆案
 
  2022年9月1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区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淘宝网店内正在销售一款产品,标题为“学子膳劲爆鸡米花油炸小吃半成食品肯德基专商用整箱包邮零食品”。经查,当事人实际发货产品无“肯德基”相关标识及“肯德基”商标权利人的相关信息,当事人也未能提供该产品与“肯德基”品牌存在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的查处,是对互联网领域经营相关的“傍名牌”、“搭便车”行为的有力打击,有效保护了商标所有权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案例四
 
  通州湾示范区某养生保健服务部虚假宣传食品功效案
 
  2022年9月15日,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区某养生保健服务部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陈列的海参活性短肽产品,宣称其具有“八大作用:调节肠胃、抑制肿瘤、改善睡眠、调节三高、心脑血管、提高免疫、气血双补、美容美颜”等功效。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依据。经查,当事人虚假宣传食品功效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典型意义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迫切追求健康的心理来推销产品,虚假宣传食品功效。通过本案的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整治了老年人混淆的疾病治疗、功能主治等违法广告,保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