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工作部署,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积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抓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进货查验、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强化出厂检验。采取多种形式辅导、鼓励企业建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通过验收认证的,政府予以专门奖励5万元,已指导28家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重点企业试点推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已有4家重点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
二是抓出厂检验。全面推行产品出厂批批检,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全面落实。针对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的问题,多次牵头油脂生产协会、检测机构会商定点检测站建设方案,定点定项进行批次检验,对每批次生产的产品进行一次全项检测,不符合检测标准一律不得出厂,筑起食品安全“防火墙”。
三是抓投入保障。支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CNAS实验室,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约500万元,引进食品相关专业人才100余人。强化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联合开展免费专业培训10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全市范围内要求肉蛋奶生产企业全覆盖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多方位加强食品安全保障。
四是抓风险监管。督促全市357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风险清单、整改清单、措施清单,开展自查,做到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建立抽检不合格企业台账管理制度,结合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执法稽查等情况,动态调整监管频次。对1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及时派出“流动诊所+飞行检查”,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原因;对2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责令属地加大监管力度,彻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生产;对年内同一产品3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能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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