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城区商超、药店、母婴店、食杂店、直售店、餐饮店、跨境电商线下展示(体验)店等开展宣传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否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标志牌;是否与普通食品、药品等其它产品混放;经营场所是否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善等内容。严格按照“四有四无”(有证有照有台帐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期投诉)标准专区专柜经营。
同时结合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对辖区内特殊食品经营者开展《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筑牢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执法人员依据全省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规范,利用宿州市“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平台,通过“一店一码”推行建立特殊食品诚信经营承诺,引入信用监管,形成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示范经营与信用奖惩闭环管理。
此次再提升行动,检查商超、母婴店、药品零售店30余家,有效促进特殊食品行业经营规范、健康发展,创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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