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
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厦门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水产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餐饮食品、
调味品、
肉制品等25大类517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在异地的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穆厝南路55号5楼厦门牡丹港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大文蛤(购进日期:2021-11-26),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检出值为78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金曾南里6号102单元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翔安金曾南里店销售的带叶橙(购进日期:2021-12-02),联苯菊酯检出值为0.2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钟山村188号厦门市海沧区鑫佳加惠食杂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大道兴铜路1号重庆鑫佳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宝+图形”五香味香菇豆干(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日期:2021-10-5),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4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100mg/kg。重庆鑫佳宝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4、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乌涂商业街523号厦门世纪名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12-07),吡虫啉检出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0.99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坂商业广场西区101号店面厦门海诺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董任西二路555号杏花工业园厦门市悦尔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消毒的餐具(杯子+勺子+饭碗+汤碗+盘子)(生产日期:2021-12-08),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6、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杜桥社区杜桥里452号厦门市同安区湘味来餐厅购进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灵源街道张前东区90号晋江景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准便+图形”酿造食醋(液体发酵)(生产日期:2021-08-19),经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2.52g/100m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3.50g/100mL。晋江景峰食品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后,异议不认可。
7、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梧侣社区下社里287-102、287-103、287-104号厦门市同安区鑫东顺人家饭店使用的标称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上湖路46号尚洁尚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消毒的餐具(杯子、勺子、饭碗、汤碗、骨碟)(消毒日期:2021-12-10),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8、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516号商业楼地下一层C01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五缘湾购物中心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2021-11-29),镉(以Cd计)检出值为2.0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兴路959号、961号厦门市翔安区翔鲜味居餐饮店使用的标称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鸿山村小光山193号厦门市欣缘尔康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消毒的餐具(饭碗、汤碗、汤匙、杯子、盘子)(生产日期:2021-12-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10、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松岳路10号悦享中心项目B1楼B1-10A号商铺厦门市思明区悦港记餐厅购进的标称泉州市丰泽区北峰石阜路3号泉州泽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酒(加饭酒)(生产日期:2021-08-2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075g/L,标准规定为≥0.2g/L。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附 件 下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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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022年第2期).xlsx ·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2年第2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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