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效打击混淆、虚假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混淆、虚假商业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自2022年4月2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通知明确整治重点:
以食品饮料、日用消费品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混淆行为。具体整治内容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以商业促销、医疗和医美服务、校外培训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围绕群众投诉举报量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维护学生、老人等重点人群利益。具体整治内容包括: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强化案件查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查处大要案件,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加强信息沟通,对整治过程中查处案件以及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要加强执法协作,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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