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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宜宾出台实施方案

来源: 2022-03-28 10:08:07

  为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件,积极防范相关安全风险,强化全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3月25日,宜宾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宜宾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属地管理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实施方案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要求各县(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完善和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建立健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聘用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

  实施方案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要按规定报告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次(含单餐最高就餐人数)、场地条件等信息。另一方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对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食品摊贩登记并定期公布信息、建档动态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负责农村集体聚餐举办信息收集和报告,负责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聚餐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强化水、大气等生态环境保护。

明确责任 各部门分工负责

  在部门工作责任上,县(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分工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职责。

  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承担每餐次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食物中毒救治和相关应急信息报告工作,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公安部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治安管理,依法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动,参与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置。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推进醇基液体燃料“打非治违”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肃查处醇基液体燃料非法加工、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住建等部门还要积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强化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处置。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强化现场巡查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要每年组织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要依法查验其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要求不雇用无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的人员承办集体聚餐活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档案,对人员的体检、培训、农村集体聚餐事故发生情况等向社会进行公示。

  根据《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各县(区)要明确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的范围、时限、内容等要求,督促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自觉履行报告义务,按照制度要求在举办前主动报告。对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的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要100%全覆盖并认真完成,以有效防控风险。

  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农村集体聚餐等事项,各县区要及时修改完善本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及时救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迅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引导舆论,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各地还应积极倡导和推动农村流动厨师协会或者乡厨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成立和运作,并充分调动农村群众、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县区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参考“盘锦模式”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市场主体的“三方联动”,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有条件的设立专门场所 并加强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还要求,对有条件的乡镇,各县(区)应要根据实际设立农村集体聚餐相对固定的操办场所,并且加快推进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食品安全工作平台建设,将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管理、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报告和分级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工作全面纳入信息化管理。

  一个方案措施的落实,需要好的保障制度,为了落实好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属地管理和各方参与相结合、风险提示和现场指导相结合、规范流动服务和倡导固定场所相结合等工作机制,并要将农村集体聚餐纳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范畴,列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绩效考核指标,及时通报考核结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通过“村村通”大喇叭、村务黑板报等农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广大村民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隐患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广大村民对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现场指导等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引导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守法诚信,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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