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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全面开展“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 通报第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食品领域2起

来源:温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2-03-15 10:53:38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成效,3月14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暨民生领域典型案例发布专题新闻通报会,全面开展温州市“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通报温州市开展月子中心领域专项执法情况并发布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亮剑”是我省市场监管执法品牌,对守护民生安全、保障消费安全、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结合地域实际基础上,此次“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将主要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商品质量、特殊人群消费安全三大领域开展针对性执法打击。此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在月子中心、打击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等民生领域取得初步成效。

  通报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我市“亮剑2022”月子中心专项执法行动情况。为进一步推动产后母婴照料服务行业规范发展,该局剑指月子中心行业风险问题,持续深化监管执法衔接,强化部门定期会商、案情通报、案件联办及行刑衔接机制,精准执法、雷霆出击,全市共摸底排查实际在营的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35家,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立案查处1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起。查获的12起月子中心违法案中,包括食品安全违法、虚假宣传、广告违法、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有力打破了相关行业潜规则。其中,苍南查获某月子中心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1150条,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效果明显。

  此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各类进口物品执法力度,以开展“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在进口冷链食品、打击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等多个点位取得突破。其中,市本级联合鹿城、龙湾等地执法人员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突击检查,围绕餐饮企业进口食品缺少“三证一码”等问题,立案查处一批相关案件。鹿城查获一起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油品走私大案,现场查扣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油品306.5吨,查获涉嫌运输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油品船舶1艘、油罐车5辆,涉案货值超200万元。

  通报会最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温州市市场监管民生领域第一批典型案例共12起,瞄准婴儿配方粉、电动自行车等民生安全产品,深挖医疗、月子中心、校外培训等行业潜规则,护航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坚决守住民生食品和工业安全底线,保障消费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食品领域如下: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温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案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用于经营的、使用繁体字标示为“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81罐,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在的我国注册信息,产品被依法扣押。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某家优选”以不同个人的名义从跨境电商平台购入上述产品84罐,并用于经营,上述婴儿配方粉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但未在我国取得相关注册证书。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没款总计25.99万元的行政处罚。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乐清市某凉茶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发布违法广告案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乐清市某凉茶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在该店经营场所内的货架上存放待售产品30瓶唛唛王儿童饼干和15瓶童趣糖爆米花外包装上仅标注产品名称,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厂家相关信息等内容;在当事人经营的微信网上购物商城小程序童趣糖和三蒿茶销售页面上,分别标注产品介绍用语:“中药止咳。好吃更有效”和“平衡三高轻松降压”字样。另查明,当事人采购涉案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广告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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