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50期通告,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1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82.4%,由佛山市顺德区曾家伟熟食加工厂生产的烧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海区兰娣烧腊加工部生产的酱油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顺德区容桂钟柱超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肉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佛山市顺德区焯亮熟食加工厂生产的盐焗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海区荣德烧腊加工部生产的叉烧,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高栏港区平沙镇阿桐熟食加工店生产的白切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茂名市茂南区冰纯食品加工场生产的绿豆冰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茂名市夏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津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津润绿豆冰沙雪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英德市远大冷冻食品厂生产的粒粒绿豆冰棍,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东莞市石排淑娟食品加工店生产的猪耳朵,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东莞市石排老宋食品加工店生产的猪耳带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东莞市桥头久品源食品加工店生产的猪耳朵,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湛江市麻章区绿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绿豆冰沙(雪泥),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
沙门氏菌是一种革兰氏阴性杆菌,在外界的生活力较强,分布极为广泛,其污染源主要是人和动物的粪便,蛋、家禽和肉类产品是沙门氏菌致病的主要传播媒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整个食品链条的控制,其中原料安全和生产加工步骤是易受污染的关键点。养殖业应遵循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保证原料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有效运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措施,严把产品卫生质量关,防止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和带菌检查,多措并举有效控制有害微生物的污染。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由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权仔油坊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酸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高州市东岸镇辉旺油行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高州市东岸镇蒸进油行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油脂储存不当导致脂肪氧化、生产用油变质,或者样品漏气、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变质。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化学物质,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检出限量均为20μg/kg。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花生原料在储存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生产前对原料把关不严;精炼工艺不达标或工艺控制不当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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