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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出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05 11:36:02
      11月2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1期通告,通报了饮料,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6大类14批次食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限值、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咸阳天祥云济雪浪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渭南市临渭区宙斯凉皮店销售的标称陕西维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香橙汁饮料,1批次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陕西三为井甜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忆井甜牌忆井甜饮用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陕西凤庵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凤庵泉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康汉滨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紫阳县开源富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深磨坊牌玉米稀(红豆),1批次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的要求;标称陕西超跃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秦巷牌擀面皮,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的要求。
 
  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如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0,m=0CFU/mL。桶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果、蔬汁饮料中酵母最大允许限量值为20CFU/mL。造成酵母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产品明示标准中规定霉菌的标准值为n=5,c=2,m=50,M=100CFU/g。方便食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或者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方便食品菌落总数为n=5,c=2,m=10000,M=100000CFU/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华阴市惠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方多鲜庄园牌草莓味牛奶饮品,1批次蛋白质不符合《含乳饮料》(GB/T 21732-2008)标准规定;富平县好鲜乐购物广场销售的鸡腿,1批次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康汉滨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康市颐品庄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颐品荘园牌颐品拐枣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要求;陕西麦一香食品有限公司(产品标称生产商为西安麦一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骆小西牌原味手剥大瓜子(烘炒类),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在熟制瓜子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蛋白饮料中的蛋白质来源于饮料中含蛋白质的原料,比如牛乳、杏仁、核桃等,蛋白质属于品质指标。《含乳饮料》(GB/T 21732-2008)中规定,含乳饮料的蛋白质不得低于1.0g/100g。蛋白质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投料,或者是企业所使用的牛乳原料的蛋白质含量未达到要求,企业对原料的质量把关不严造成。
 
  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的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5mg/100g。挥发性盐基氮与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有关,是食品鲜度的主要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使食品营养价值受到影响。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可能是食品运输时间过长、温度过高、保存不当所致。
 
  酒精度又称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含量应符合其标签明示值±1.0%vol。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部分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渭南市高新区杨康周长美蔬菜食用菌专卖店销售的韭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川市新区自军干菜水产店销售的乌鸡,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安康市涵晨供销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子鑫酒业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卿记酒坊生产的子鑫牌板栗原浆酒,1批次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康市万友水果蔬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康市利丰农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利丰+图形字母牌蔬菜干制品(土豆片),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的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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