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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4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04 08:31:17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7类食品224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20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巴南区广财食品厂生产的烧烤香肠(猪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巴南区世科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纯高粱白酒(散装),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垫江县明贵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传统五香风干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吉之源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重庆伯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辣皮肠(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安置小区菜市场134、135号罗宣文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重庆市杨家坪前进支路6栋杨家坪市场正一层1区93、94号王健平销售的、标称汉川市健民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黄金豆,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上海城店销售的、标称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GRUPO GALLETAS GULLóN, S.A.生产的谷优热带奶油味饼干(原产国:西班牙),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渝北区茵莱舰之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百信小磨麻油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渝北区文春碧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标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璧山区尚品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标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二)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泥磅农贸市场刘思伦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丰都县龙河镇建华酒坊生产的玉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四)丰都县暨龙镇乌羊酒坊生产的高粱酒,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五)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南津街下什字综合市场9号楼2号廖志成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六)合川区何再阳粮油店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七)合川区三汇双槐宜佳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合川区鑫蘘桃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川桃片(椒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八)重庆新正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九)璧山区丁家街道龙乐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重庆市永川区太婆泡菜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锐进蔬菜种植股份合作社生产的烧白盐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重庆市梁平区台联兰园糕点厂生产的海绵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二)重庆勋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汤圆馅,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三)潼南区金云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垫江县悦露酒厂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四)重庆市长寿区海浪莲藕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小米辣(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五)重庆市长寿区桃源东路2号农贸综合市场左涛销售的二青条(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六)忠县广来购物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璐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孜然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七)铜梁区广隆港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江津区晨旭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寿之乡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八)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太白大道29号附1号攀华国际广场S2幢1—商业1好邻居生活超市攀华广场店张成健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宗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道牛(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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