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市)创建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今年6月底前,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准,并上报农业部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意见》指出了创建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蔬菜、果品、茶叶等种植业农产品中禁限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监测、质量追溯、产地准出、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机制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经费保障到位、作用有效发挥。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三品一标”基地、规范化农资经营店、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明晰,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健全,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担当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违法案件举报查处率、回复率达到100%。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并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此外,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追溯系统,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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