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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预警

来源:金山网 2016-02-03 11:32:28

  金山网讯 结合我市食品安全抽检情况以及全国食品安全抽检有关通报,根据我市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日前,市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预警。

  购买食品多留意。消费者应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等现象,并主动索要和保存好购货票据。尤其是在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网购食品要注意核对网络经营的相关许可证照,收到货后要核对产品信息、生产日期等,对于一些无中文标签的食品要慎购。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切勿轻信夸大宣传虚假广告。

  贮存食品莫大意。消费者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

  制作食品要讲究。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烧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

  外出就餐寻“笑脸”。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即寻找“笑脸”标识就餐。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不要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发生纠纷或事故要举报。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就餐应当索取相应的票据证明,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者当地食药监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节日期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食品监督检测,加强信息化远程监控,确保节日期间饮食消费安全。(记者 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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