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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展“年夜饭”食品安全检查 春节外出就餐记得要发票

来源:合肥日报 2016-02-03 11:32:29

  昨日,省暨合肥市联合开展“年夜饭”食品安全检查。检查中,检查组分别对蜀山区和包河区部分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详细检查了承办“年夜饭”的餐饮企业食品处理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料采购和储存、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管理问题,要求餐饮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并叮嘱餐饮企业负责人,一定要把“年夜饭”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抓在手上,放在心头,千万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须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

  广大市民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市民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同时,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市民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记者 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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