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为切实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二十七期)进行公示。省食药监局9月抽检6类食品10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豆类及豆制品7批次,蜂产品10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20批次,水果及其制品8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5.88%。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有:调味品3批次: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馅王鲜浓型中检出铅超标;吉林省长春大胜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料、煨肉料中检出铅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1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记者 刘晓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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