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离不开“柴米油盐”,有人就在这小小盐粒子上打起了“黑心算盘”,为赚取一斤6毛钱的差价,莒南县一村民多次将违法商贩进的饲料用盐和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在附近村庄销售,严重影响食盐安全,11月30日,该村民被查处并刑拘。
今年的11月10日,莒南县盐务局执法人员在莒南县经济开发区执法检查中发现,60岁村民程彦军正骑着三轮车在村庄内叫卖盐产品,然而经执法人员现场初检,待售的盐产品并不含碘。随后盐务局执法人员对程彦军的三轮车上正销售的盐产品和其在莒南县经济开发区南石桥村家中的盐产品865斤进行登记保存,并进行了抽样。经过山东省盐及盐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对样品的检测,程彦军销售的盐产品均未含碘,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和工业盐,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
就在调查期间,11月16日,莒南盐务局接到当地村民举报,程彦军再次在附近村庄销售盐产品。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程彦军家中,发现待售工业盐680斤,经了解,程彦军于11月14日再次购进工业盐1000斤,在周边村庄已销售320斤。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盐产品进行登记保存,并立案。
经查,2015年11月份,当事人程彦军从日照岚山区渔港码头市场两次共违规购进饲料添加剂氯化钠500斤和工业盐1500斤,作为食盐进行销售,每斤赚取差价6毛钱,两次共销售饲料添加剂氯化钠85斤,工业盐370斤。该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为粉状,规格为100斤/袋,外包装为白色塑编袋,袋上标有“泰福农”字样,生产厂家为江苏白玫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盐为粗颗粒状,规格为100斤/袋,外包装为土黄色塑编袋,袋上标有“工业盐”“山东莱州”字样。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发票。
盐务局进一步调查发现,程彦军自2014年下半年起,多次违规购进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且在2015年3月份其因违规购销盐产品600斤,销售480斤,剩余的工业盐120斤,曾被盐务局查获,并予以处罚。当事人程彦军因违规购销、非法经营盐产品1.3吨,案件被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现场市食药环侦支队副队长黄耀顺对记者说:“近期,受放开食盐专营预期和不负责任的舆论误导,以及部分盐种的管理方式调整等因素影响,全市的食盐市场有较大的波动,市场监管难度加大,食盐安全形势紧迫。为保证市民的食用盐安全,维护全市盐业市场正常秩序,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坚决严厉打击!”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与工业盐的危害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是仅用于饲料加工及生产所添加的盐产品,属于畜牧用盐,其标准与食用盐标准不同,内含氰化物,有异味,对人体有直接危害,不能食用。工业盐是化学工业的基本原料,工业盐主要用于制碱、锅炉软水、染料、肥皂及洗衣粉等领域,属工业用盐。工业盐流入食用领域,其危害更大。工业盐含有亚硝酸盐等成分,人吃了以后会发生慢性中毒。此外,我省目前仍属于严重缺碘地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与工业盐中均不含碘,长期食用会导致碘缺乏病,严重危害人们健康。记者杨青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