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2日讯 为了节约成本,徐州沛县的一对夫妻竟用工业盐加工盐水鸭,危害消费者的健康。昨天下午,这对夫妻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沛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在2014年的7月,徐州沛县盐务局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向生产销售盐水鸭的叶某夫妻送达了提示书,明确告知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不能掺入工业用盐。可是,不到两个月,叶某就买了150公斤的工业用盐,用于加工盐水鸭。
今年1月,正在生产加工熟食的夫妻店被查,剩余还未使用的130公斤工业盐也被依法查获。叶某夫妻明知工业用盐有害,为何还要使用呢?据了解,工业用盐比一般的食用盐的价格相对要便宜,且容易入味和上色。
工业用盐顾名思义它就是用在工业上的,一些化工产业、印染产业。所以在制作的过程中会有一些有毒有害的成分,其中会含有对人体有害的亚硝酸钠,常期食用会致癌。熟食中掺入工业用盐的夫妻俩也因此受到了惩罚,夫妻俩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和2千元。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