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陆慷日前证实,中国渔船“鲁烟远渔010号”3月14日在阿根廷渔场作业时,被阿海警船追赶数小时,后阿方开枪射击,导致船体进水并逐渐沉没。船上4名中国船员被阿海警船救起,其他28名船员被附近中国渔船救起,未发生人员伤亡。
事实上,我国远洋捕捞人员近年来已多次遭遇人身和财产威胁,此前也不乏人员伤亡的情况。这类事件频发背后的现实是,中国渔业企业已身陷近海渔业资源日益枯竭、不得不到海外“开疆拓土”的窘境。
河北省滦南县南堡村渔民许爱发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每次出海打回来的鱼都很少,个头也比不上一二十年前。”在许爱发房前的空地上,晒着小鱼小虾,“晒干了,只能作饲料。”他说。
近海渔业遭遇“三面夹击”
“我们每天都要出海,捞些小鱼和螃蟹晒干后拿到市场上去卖,能捞到的鱼越来越少了。”北堡村渔民周建兴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北堡村所在的黄渤海区域内,由于人口和经济增长的压力,大规模滩涂围垦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大片滩涂变成了盐池、水产养殖池、农田、休闲娱乐区或工业区。
着名鸟类学家、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张正旺对本报记者表示,渤海湾是我国人口密集、经济高度发展的地区,“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渤海湾地区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也非常担忧地看到,这个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正在不断丧失。”
张正旺领衔的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小组调查发现,无节制的围填海后,许多鱼、虾、蟹和贝类等重要海洋经济生物的产卵场和索饵场被破坏,渔业资源延续困难。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海洋课题组的一份报告也显示,目前我国“渔业资源已进入严重衰退期”。
围垦滩涂发展经济的同时,渔业企业的船队和捕捞能力却在不断壮大,导致过度捕捞。
国合会海洋课题组的一项统计显示,我国近海渔业资源在20世纪60年代末进入全面开发利用期,之后海洋捕捞机动渔船的数量持续大量增加,上世纪60年代末尚仅1万余艘,90年代中期就已达20余万艘。
由于捕捞船只数和马力数不断增大,加之渔具现代化,导致对近海渔业资源进行掠夺式捕捞,资源衰退加剧。
捕捞对象也由60年代大型底层和近底层种类转变为以鳀鱼、黄鲫、鲐鲹类等小型中上层鱼类为主,经济价值大幅度降低。
环境污染则是我国近海渔业资源锐减的第三个重要因素。渤海三大湾之一的莱州湾是山东重要的滨海湿地分布区、产卵场及渔场。环保部门调查发现,2006年以来,莱州湾主要河流入海断面水质多为劣五类,面积约占整个海湾面积的30%,鱼卵仔鱼数量持续下降,渔业资源严重衰退,传统产卵场、索饵场、渔场功能受到破坏。
远洋渔业“大跃进”
近海渔业资源锐减,使中国的渔业企业把渔枪“瞄准”了丰富的远洋渔业资源。
2011年以来,我国远洋渔业进入“大跃进”时期,新建造专业远洋渔船达1300多艘。2015年,全国作业远洋渔船数量达到2500艘,总功率220万千瓦,总产量205万吨,总产值190亿元。
“我国渔业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已成为全球海洋渔业第一大国。”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崔利锋说。目前,我国远洋渔业作业海域已扩展到40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属经济区,以及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极海域。
在各省市远洋渔业中,山东省发展最快。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介绍,截至2015年6月底,该省具有农业部远洋渔业资格企业31家,远洋渔船发展到434艘、总吨位25.9万吨、总功率46.6万千瓦。
“鲁烟远渔010号”所属的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官网一篇文章介绍,“阿根廷渔场汛期产量比较高”“在阿根廷渔场作业期间,日产经常几十吨甚至上百吨”。在秘鲁渔场,中心渔场范围小、船只多,已经出现了激烈竞争的场面。
这家公司的“长顺2号”,2014年在阿根廷渔场汛期生产中产量达到2530余吨,列该公司阿根廷渔场20艘鱿钓船之首。该公司当年鱿钓船队产量超过8万吨。
其他沿海省市的远洋捕捞也成绩“不俗”。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介绍,青岛市远洋捕捞公司从俄罗斯购置的1艘7700吨级大型拖网加工船,去年4月抵达南极公海海域从事磷虾生产,不到一个月就捕获南极磷虾1300余吨,加工冻虾500吨、虾粉130吨。
浙江省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介绍,去年,宁波市实际投产的远洋渔船约30艘,远洋渔业总产量3.25万吨,产值2.03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约45%和40%。
如何避免远洋捕鱼纠纷
远洋丰富的渔业资源确实让中国渔民和渔业企业尝到了甜头,但类似“鲁烟远渔010号”事件的渔业纠纷也在增多。
“基于我国远洋渔业起步较晚的现实,以及国际社会对渔业资源‘先占先得’的历史分配格局,我国在国际渔业资源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原副部长牛盾曾说。
相比阿根廷、日本等国家,虽然中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却没有一处大洋型海洋资源区。这种绝对量的差距加上中国巨大的人口因素,使中国的人均海洋资源拥有量处于明显弱势。也正是在这种格局中,远洋渔业引发的海外冲突成为中国政府部门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海洋局研究员周遒麟介绍,中国渔民对赴他国专属经济区内捕鱼的规定知之甚少,有些也存在侥幸心理。
2015年10月,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遵守北太平洋渔业管理组织有关管理措施的通知》(农办渔[2015]64号)称,对于未经批准在北太平洋公海违法从事公海渔业生产的中国渔船,扣除涉事渔船当年全年政策性补贴,并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林建议,我国应积极开展渔业资源的国际和区域间的各方面合作。他说,渔业资源的流动性和洄游性,使得一些渔业资源成为几个国家的共有资源,决定了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必须要进行国际和区域间的密切合作。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远洋渔船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测,到2020年,中国远洋渔业工业总产值有望超过650亿元,较2015年年复合增速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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