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海安县渔政监督大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从1月5日至2016年2月底,分四个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县十个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公害企业、出口备案企业、苗种生产企业、规模养殖企业。检查内容为休药期执行情况、鱼药仓库、渔业投入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严查禁用、限用渔药等。
1月14日,海安县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贲秀林,水产站副站长邱燕、曹榕及相关镇渔技员对海安镇、城东镇、大公镇进行了检查。其它各组近期也将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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