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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奶粉拟实行“顶配制” 奶企最多有九种配方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6-03-25 10:31:20

  3月24日,记者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国已向WTO提交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送审稿)》(简称“送审稿”),与此前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奶粉注册制度不同,此次“配方注册制”不仅包括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还将进口婴幼儿奶粉纳入监管范畴。新“配方注册制”将实行“顶配制”,每个企业只能留3个系列9种产品配方,这意味着一个奶粉集团拥有多个品牌、多种产品的现象将不复存在,“二孩时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数量将被“封顶”,中国奶粉行业将面临“大洗牌”。

  新制度“管内又管外”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析指出,中国递交的“送审稿”日前已被WTO公开,业内称其为新“配方注册制”,其最大亮点,就是将国产、进口奶粉都纳入了注册制的监管范围。

  “与2014年执行的奶粉注册制不同,这个注册制度是‘管内又管外’,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同样适用。”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送审稿”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以及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这里提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与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及的“注册制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送审稿一旦实施,即便进口奶粉是已经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的境外注册企业生产的,仍然需要到国家食药总局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才有入境资格。”

  从检验检疫局的分析不难看出,虽然进口乳粉的监管机构是国家质检总局,而“送审稿”明确指定,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将由国家食药总局统一管理。

  奶企最多有9种配方

  “送审稿”的另一严厉指出,就是首次对乳粉提出了“顶配制”,限制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品牌数量。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透露,“送审稿”明确规定“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超过3个系列9种产品配方”。此外,为了避免“擦边球”现象,“送审稿”还设置了更严格的规定,“同一集团公司的多个生产企业可以共同申请同一产品配方。该配方与所有共同申请者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应当具有明显差异”。

  目前市面上在售的众多奶粉中,仔细一查就会发现,很多品牌居然都是同一个奶粉企业的,而每一个品牌下的奶粉种类又五花八门,因此对于没有宝宝的消费者来说,奶粉市场是一个“很难搞懂”的消费领域。以进口奶粉为例,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出,一个国外生产商生产多品牌、多系列产品的现象很常见,即获得质检总局注册的境外生产商适当调整配方,生产出多种系列产品出口到中国,不同的进口商销售不同的系列。

  检验检疫部门分析,“送审稿”的“顶配制”一出,中国未来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数量将会被“封顶”,一旦落地实施,境外生产商将不得不砍掉部门分支产品,这也就意味着目前在售的部分品牌系列的进口奶粉将在中国市面上消失。

  奶粉标签将改版

  “送审稿”还对婴幼儿配方奶粉标签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包装标签或将面临重新改版。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称,相对之前的GB 7718-2011,GB13432-2014,GB 10765-2010,GB 10767-2010等4个有关婴幼儿配方奶粉标签的标准,“送审稿”有了其他的新要求。如:“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料表应当将食用植物油具体的品种名称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注”、“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营养素顺序列出,并按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标签的强制标注内容与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并且亮度对比应当在70%以上”、“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应当使用不同的印刷字体和 颜色,字体高 度不小于3.7mm”等。

  对于羊奶粉,“送审稿”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为羊乳(粉)的,产品名称可标注为婴幼儿配方羊奶粉,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明每100g产品中羊乳(粉)所占比例,以及乳清蛋白粉来源”。

  24日,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向口岸相关进口商发出提醒,密切关注“送审稿”实施动态,特别关注办理注册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以防止产品因为没有注册而被禁止进口。同时,因“送审稿”的实施将导致部分品牌系列的进口奶粉不复存在,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进口商合理订购进口货物数量。此外,“送审稿”实施后标签审核标准发生变化,而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允许在国内加贴中文标签,这将造成大量原进口奶粉的包装标签不再适用,建议进口商提前告知境外生产商做好标签改版更换的准备,以确保产品正常进口。

  半岛都市报记者 王媛 通讯员 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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