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 > 乳饮

达州:喝了过期饮料 孩子腹泻不止

来源:达州发布 2016-03-25 10:39:12

  前不久,市民周先生、严先生和万先生几家人聚会,他们在达城一大型酒店就餐后,周先生的孩子肚子疼痛不已,检查发现,原来孩子刚刚喝过的饮料竟然过期将近3个月之久……

  酒店聚餐

  孩子喝了饮料肚疼腹泻

  当天晚上,周先生等几家人在一大型酒店聚餐,周先生的孩子喝了一杯饮料,吃了点饭菜后便在一旁玩耍,玩着玩着,突然喊肚子疼,当即腹泻不止。

  “孩子一年到头几乎连感冒都没有,怎么会突然肚疼腹泻?”周先生感到很纳闷,于是查看了菜品和饮料,这一检查,把几家人都气坏了,大家万万没想到,孩子刚刚喝的饮料居然过期将近3个月。孩子当即被送到医院治疗。

  事后,酒店只同意向周先生支付孩子的医疗费,对周先生提出的其他要求不予理睬,让周先生自行去找厂家。双方协商无果,周先生便向12315投诉。

  经工商部门调查,周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根据孩子喝过期饮料而产生的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实际费用,依法进行调解,酒店最终赔偿周先生各项费用5000元整。

  律师点评

  天仁和律师事务所袁雄先律师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中,周先生对酒店的诉求是有法可依的,如果过期饮料是厂家送来的,事后,酒店可向厂家索赔。

  同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