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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买牛奶喝一半才发现过期 罗森便利店:赔6.6元

来源:临空都市报 2016-02-19 15:57:27


  “真的是受罪,遇到这种事怄得人想吐血!”昨日,网友“妮妮的小马甲”在重庆一本地论坛爆料,称自己在罗森便利店买了袋牛奶喝,喝了一半才发现已过期半个多月,气得她找店家讨说法。而店家却表示根据公司规定,只能给出6.6元每袋牛奶的赔偿,引发网友吐槽。此事是否真实?记者进行了调查。

  牛奶入口有异感 喝一半发现已过期

  “17日下午我和妈妈在金渝大道坐轻轨回家时,感觉肚子有点饿,就去对面的罗森便利店买吃的。” 网友“妮妮的小马甲”回忆,进店后她买了两袋牛奶和包子。“喝牛奶时感觉有点粘稠,跟平时口感很不一样,但想到是在正规店里买的,便没多想。”母女俩走出店门不久,她无意间瞟了一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才发现牛奶已经过期半个多月,而牛奶已被自己喝了一半,便气愤返回店里找工作人员理论。

  记者从该网友提供的多张图片中了解到,她于17日18:15在重庆罗森便利店有限公司新科国际店(位于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8号)购买了两袋天友利乐核桃奶和两个包子,其中核桃奶单价2.2元,共计付账10.1元。从其所购买的核桃奶包装袋上可见,其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12日,保质期为常温下50天,截止购买当日已过期17天。

  货架还有过期奶 负责人称将赔6.6元

  “工作人员是个小妹妹,一直向我道歉,让我去换一袋。”网友“妮妮的小马甲”回忆,她来到货架旁仔细一看,至少还有5袋牛奶是2015年12月21日生产的,均已过期。工作人员得知后也开始不知所措,赶紧与分店负责人联系。

  “我不是想找麻烦,只是觉得情况很恶劣,希望讨个说法……”该网友说,随后她拍照取证,并当着店员面将喝剩的半袋牛奶用塑料袋封装。回到家后,分店负责人便打来电话道歉,并表示按照公司的赔偿标准,将按照原价的3倍赔偿给她6.6元。

  网友“妮妮的小马甲”说,很多上班族时间宝贵,根本没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他们却将消费者的权益不当回事。“现在我不需要经济或实物赔偿,只希望公司在官博公开致歉,对店内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严管。”

  进展

  区域经理赶到分店查验 公司副总将亲自登门道歉

  该网友所说是否确有其事?该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7日处理该事件的相关人员刚好休息,他不便透露具体情况。

  重庆罗森便利店有限公司副总杨志浩获悉此事后,立即组织人手进行调查,发现事件属实,新科国际店确实存在出售过期产品的情况。“出现这样的纰漏不可原谅,目前区域经理、督导等人已赶到该店开展查验、摄像记录等工作。”杨志浩表示,公司有严格管理制度,要求门店每天做到“确认生产厂家资质”、“日常管理”、“废弃处理”,该店未执行彻底,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该处理就处理,该开除就开除,绝不姑息。

  截至发稿前,杨志浩已与网友“妮妮的小马甲”达成约定,若其在24小时内出现任何不良反应,他们将负责到底。同时,杨志浩还会亲自登门拜访,向顾客赔礼道歉。下一步,该公司承诺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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