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冈县一奶粉经销商因卖给消费者一盒几十元的奶粉,收到一张5万元的罚单,原来所卖奶粉已过期。
不久前,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刘某投诉,去年底,她在当地一母婴用品经销店买了一盒标价为79.2元的某品牌初生婴儿配方奶粉。让她没想到的是,孩子食后很快出现不适症状,呕吐、腹泻不止,所幸经医院及时处理,孩子的不适症状才慢慢消失。医生告诉刘某,孩子可能是食物中毒导致的。
后怕之余,刘某家人仔细回忆孩子吃过的东西,发现购买的这盒奶粉已经过期,遂向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泉分局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消费者的投诉,迅速对这家母婴用品经销店进行调查,确认消费者刘某投诉情况属实。同时,执法人员还在这家店内查获并暂扣过期婴幼儿营养米粉共56桶(盒)。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经销商陈某向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其行为已违反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遂对其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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