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在进口冷链食品全面排查工作中,查获一起企业涉嫌未集中监管进口冷链食品案。
7月31日,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先桥,分管副局长邱瑜带队对辖区进口冷链食品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在某食品公司,检查组发现该公司7月27日采购的一批进口冷链食品未按照分仓要求向市场监管部门预约申报入仓。
经清点,该批产品共有产自巴西的冷冻鸡脚7.5箱、产自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冷冻鸡脚38箱,企业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核酸检测报告。
检查组立即采取了应急处理措施:
一是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对发现的该批进口冷链食品、公司所有员工和现场检查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所有人员禁止出入企业;
二是对储存该批进口冷链食品的冻库依法进行查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
三是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杀。
市场监管系统将提高督查频次、提升督查强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必进、应检必检、应消必消”和“先进仓、后入库、再入市”原则,落实好采样全覆盖、样本全覆盖、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措施及三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一报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一信息(川冷链追溯信息)查验工作,筑牢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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