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食品纠纷,消费者获得150元的经济补偿。
日前,市民林先生在黄山南路某大型超市购买了红烧牛肉,晚上拿出食用时发现牛肉有异味,当时也不方便立刻返回超市,所以在第二天早上将红烧牛肉拿回超市想讨个说法。 超市工作人员查看后发现,确实有不正常的气味,但认为这是林先生自己保存不当所致,拒绝承认是超市方面的问题。 超市方面表示,现场制售的食品制作出来之后,第一时间放进冷柜中保存,菜品保质期仅为一天,要求购买当天内食用完毕。林先生第二天再拿过来追究,无法确认到底是哪一环节的保存储藏和运输出了问题,何况正值冬季,市民在家中有可能开了空调并且将牛肉置于桌上,因此造成存放不当的情况,导致产生异味。
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现场查勘之后发现,在制售菜品货架上及食品外包装的标签上确实都有写明,“保质期一天当天食用完毕”的字样,保鲜柜里的温度计显示为5度。林先生也表示,下午一点买到该红烧牛肉之后回家随手摆在桌上,并没有特意放进冰箱,期间也不知道家人是否开了空调。但他坚持认为,如此短的时间内食品变质,一定是超市售卖了不新鲜的产品。经调解,超市方面现场给消费者做出150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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