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严厉打击违法制售食用植物油的市场行为,甘南州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部署要求,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食用植物油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等香料、香精问题专项整治。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可使食品明显增香并延长食品储存期,但过量的食用乙基麦芽酚对身体健康有较大危害。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明确规定,食用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按照我州实际情况,我局以县市为单位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专项整治。对辖区内6家获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采购记录、生产记录和原辅料仓库,查看企业是否采购、保存、使用乙基麦芽酚,是否对原料进行乙基麦芽酚项目检验。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详细排查。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原料供应商资质审核以及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明确监管重点。把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是否采购、使用乙基麦芽酚作为重点。同时重点检查了516家食用植物油销售店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食用植物油检验合格报告,并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对集贸市场和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现制现售的食用植物油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2个,责令整改1家,现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甘南州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进一步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