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执法手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于10月12日至10月14日,集中三天的时间组织对聊城市山东聊粮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聊城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和中央储备粮聊城直属库有限公司2020年1月份以来的相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价格违法行为:
因2020年、2021年小麦市场价格高于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2020年三等小麦价格为1.12元/斤,2021年三等小麦价格为1.13元/斤)价格,未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三家公司已作出书面说明。
二、价格垄断行为:
经查看三家公司的购销合同、会议纪要等情况,没有发现有垄断行为。
三、计量违法行为:
三家公司粮食购销领域计量器具(数字指示秤、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检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计量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导各县级局对我市粮食购销领域相关企业开展好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以及相关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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