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 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12月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40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5%。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植物油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菜籽油》(GB153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7个指标。
从本次发布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中发现,标称太仓市福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鸿福祥葵花籽油(1.8L/瓶 2015-9-11 )被检出脂肪酸组成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脂肪酸组成作为油品的特征指标,会随其油料品种的不同而不同,不同品种的油料其脂肪酸组成在不同的碳链上的比例分配是不同的,因此,可通过脂肪酸碳链组成上的配比,来鉴定油品中是否掺杂其他的油脂。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油时,应尽量避免购买散装油。尽量选择小包装食用植物油。选购食用油时,应详细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最后,是要正确使用食用植物油。食用油在使用中要本着先买先用,用完再买的原则。家中不宜贮存过多的食用油。越是质量好的油品,由于其精炼程度高,越容易氧化变质。食用油的储存最好用棕色瓶密封保存,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和潮湿,这样能使食用油的保质期延长。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备注 | ||
1 | 太仓市福麟食品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半泾村工业园区 | 上海市杨浦区洋普综合经营部 | 上海市杨浦区双阳路81号(引翔港市场) | 葵花籽油 | 1.8L/瓶 | 鸿福祥 | 2015-9-11 | 脂肪酸组成 | 棕榈酸C16:0:11.5% | 棕榈酸C16:0:5.0~7.6% | 抽样地点:上海阳普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引翔港分公司320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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