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加大校园周边食品销售检查力度,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执法人员结合“春雷行动2022”保护未成年人子行动为契机,以校园周边食杂店、商超、烟酒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逐户排查,并向食品经营业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督促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检查中,执法人员在饮品类销售柜、收银台等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其中,云台市场监管所对邱家镇文星街邱某、夏某两家副食品门市内经营销售酒类的区域显著位置未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标志,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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