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出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起草了《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方式(jcszhc@lsw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信函邮寄方式(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邮政编码:100032),信封上请注明“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支持!
附件: 《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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