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通辽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我市目前共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1214家,其中,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887个,养老机构食堂76家,医院食堂3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7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个;承包经营9家,其中学校3家、医院食堂5家、机关单位食堂1家。
专项行动从督促指导集中用餐单位主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组织集中用餐单位围绕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自查、智慧监管落实等方面开展。截至目前,集中用餐单位全部完成了自查,共排查问题隐患110余条;先后抽检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18家共50批次,其中餐饮服务经营者4家,13批次,不合格3批次,学校14家,3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此外,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开展了随机抽查,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常见问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等内容,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研判、交流、探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集中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常态化的扎实抓好隐患排查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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