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规范我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节约管理工作,5月22日,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实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DB 3206/T 1047—2023)市级地方标准。该标准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标准化协会、如皋市餐饮协会共同起草。
《餐饮服务提供者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
《规范》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市餐饮实际,以商业餐饮、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农村集体聚餐四类业态为对象,从场所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建设 、采购贮存、烹饪加工、用餐服务等环节,对反食品浪费做出明确规定和细化要求,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供标准支撑和保障。
比如在菜品设计时
提倡多样化供餐模式,提供常例、半例、小例餐食供消费者选择。
在食材采购时
提出要准确预估食材采购量,采购具有独立包装易保存的食材,并按条件储存,避免反复冷冻。
在就餐服务过程中
提出服务人员应根据消费者数量和餐品份量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就餐结束时,主动提供打包服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开展标准宣贯活动,为我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服务等流程反食品浪费工作提供指引,引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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