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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 株洲市食品流通餐饮等服务实行“两证合一”

来源:株洲晚报 2015-12-31 14:15:43

  今后,新开餐馆、食品超市只需办一张证

  1月1日起,我市食品流通餐饮等服务实行“两证合一”

  株洲网讯(株洲晚报记者 赵菲菲 通讯员 李玲)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适用多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将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监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取代。这意味着,以后不论是商场、超市还是餐馆,只需到网上申请,再去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就行了。

  昨日,市食药监局组织了市局相关科室、城区分局、县(市)局负责食品餐饮以及行政许可受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预计自下月起,新办食品经营企业将发放新证。同时,全市所有的食品企业也将逐步换发新证。

  更简化了

  食品经营企业只需办一张证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

  据了解,实行“两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打破了分段监管、分品种监管的旧格局,能够对多种业态混合经营实行有效监管,使食品经营监管走向全环节、全链条、全程无缝管理。

  与此同时,这一举措可有效解决行政审批中资料重复递交、审批步骤繁琐的问题,提高了行政审批实效,方便老百姓办事。

  目前,我省实际上是“五证合一”,即《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证》、《酒类批发许可证》(国产酒类批发许可证、进口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6年1月1日起,全市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原酒类批发许可、酒类零售备案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不需要再单独申请办证和备案。

  也就是说,今后,凡是有食品经营行为的企业,包括销售酒水的餐饮店、有餐饮服务的商场超市等,必须通过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相关资料到食药监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个证就行了。

  更放宽了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由3年变5年

  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原来的许可证有什么不同之处?据市食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来的许可证按食品经营环节分为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统一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旨在解决兼具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混合业态的许可问题,使市场准入更加统一规范。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5年,内容也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等。还明确了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同时,为了引入信息化手段管理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在许可证上编印二维码,公众用手机扫描该二维码,即可查询食品经营单位的许可信息,辨别证照真伪。

  更严格了

  网售自制食品,今后将不能再“任性”

  据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后,根据有关规定,网络经营食品被纳入监管管理。网络经营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这意味着无需审核就能在网上经营食品的“任性”行为将被限制。

  根据规定,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并提供网店地址、网店截图。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网络订餐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送餐条件。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此外,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和自制饮品制售的,应当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清洗消毒维护记录等。

  《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能通过网上申请

  昨日,就食品经营许可“二证合一”即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诸多市民关注的问题,株洲市食药安委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晏首先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1.记者:晏局长,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晏首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正式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其次原酒类批发许可、酒类零售备案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不需要再单独申请办证和备案。我局将于2016年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二证合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局、城区分局和县(市)局将按照新的规定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2.记者:持原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是否继续有效?

  晏首先:持原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补办,以及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

  3.记者:原酒类批发许可、酒类零售备案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这与原来有什么具体不同?

  晏首先:原酒类批发需要许可,酒类零售和保健食品经营需要备案。从2016年1月1日均纳入食品经营许可,不需要再单独申请办证和备案。这样解决了经营酒又销售食品或既经营食品又经营保健食品的经营户需办理一点多证的问题。

  4.记者:2015年12月31日前己取得保健食品的经营备案,何时前必须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晏首先:2015年12月31日前己取得保健食品的经管备案的,必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5.记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能通过网上申请?

  晏首先: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通过网上申请,食品经营企业可登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申报端)”提交申请资料(网址: http://spen.hn-fda.gov.cn),提交成功后,打印相关资料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6.记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先行取得营业执照吗?

  晏首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具体许可条件按照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凡2016年1月1日前已提交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但未通过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条件按照《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7.记者:请问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吗?

  晏首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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