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叫停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称长期服用存风险
3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停止试点工作,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而2月4日下发的《总局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则称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长期服用冬虫夏草类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据了解,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2013年,青海春天、同仁堂、康美药业、劲牌有限公司和江中药业共同成为首批5家试点企业。
对此,青海春天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于国家的下发的通知,企业将继续等待具体的执行、管理细则。
食品工程博士、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云无心表示,冬虫夏草作为一种非食品、非药品又非保健品的产品,其传闻的神奇功效一直存在质疑,而且被查出含砷成分,在功效性和安全性缺失的情况下,食药总局叫停冬虫夏草作为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是水到渠成的举措。
国家一级营养师王雷军则告诉记者,冬虫夏草属于中草药,如果被列为药食同源,就有可能被列为保健食品。《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现在只是暂停而并不是被踢出保健食品范围,等到保健食品目录最终确定的时候才能知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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