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防控全省源发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总局“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治理行动,覆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四个环节;并作为2015到2016年的跨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
此次行动旨在实现一个目标,即对所辖区域内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一批安全隐患,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落实两项任务,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检验合格出厂、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销毁等制度,实现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企业产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顺藤深挖共性、“潜规则”问题,消除隐患。
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安全隐患大排查阶段,针对问题多发地区、企业和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紧急程度和可控性,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衍生危害,受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种风险耦合的可能性,需要整改的内容,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预案准备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制订针对性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确保风险隐患排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做到排查工作全面有效覆盖;二是安全隐患大整改阶段,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建立排查台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和目标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要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安全隐患大治理阶段,对风险排查治理整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把存在的问题作为下一步工作攻坚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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